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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(DPMS)註冊制:A類與B類註冊有何分別?珠寶商及鐘錶商合規指引

隨著香港於 2023 年 4 月 1 日正式實施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(修訂)條例》,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(Dealers in Precious Metals and Stones, DPMS)的強制性註冊制度全面生效。對於進行總額達 12 萬港元或以上交易的經營者,須按交易性質註冊為「A 類(非現金交易)」或「B 類(涉及現金交易)」 ,兩者在申請門檻、費用及監管責任上存在顯著分別。以下為對比一覽:

對比維度
A 類註冊
B 類註冊
主要適用對象
珠寶零售商、鐘錶商、貴金屬及寶石批發商(以非現金結算為主)
金舖、高價值現金交易的寶石批發商
合規責任
備存交易紀錄(無須提交季度現金交易報告)
須遵守《打擊洗錢條例》附表 2 的全面反洗錢責任(詳見下文)
年費/續期費用
年費 195 港元
續期時須繳付訂明費用
申請費用
申請費 260 港元
申請費 1,480 港元
註冊有效期
永久有效
3 年(須定期續期)
適用交易類型
總額 12 萬港元或以上的 非現金交易(如銀行轉賬、支票、信用卡)
總額 12 萬港元或以上的 現金交易 及非現金交易

A 類註冊:無現金交易者的基本義務

A 類註冊適用於在業務過程中僅進行非現金交易(總額達 12 萬港元或以上) 的交易商,例如以銀行轉賬、支票或信用卡結算的珠寶零售店。此類別無須設立複雜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(AML/CFT)制度,惟申請人必須持有有效的商業登記證(BR)或小販牌照,並向香港海關關長遞交申請。成功登記後,A 類註冊人須妥善備存交易紀錄,以便監管機構抽查。

A 類註冊核心要求摘要:

  • 申請資格:持有有效商業登記證或小販牌照

  • 申請文件: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商業登記證/小販牌照副本

  • 持續責任:備存交易紀錄(無須提交定期報告)

  • 費用結構:申請費 260 港元;年費 195 港元

B 類註冊:高額現金交易商的全面反洗錢責任

B 類註冊適用於在業務過程中進行總額達 12 萬港元或以上的現金交易的交易商,涵蓋珠寶金行、貴金屬批發商以及涉及大額現金收付的寶石商。因涉及現金交易,B 類註冊人被納入香港海關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(AML/CFT)監管框架,須遵守比 A 類更嚴格的多項法定責任。

B 類註冊的主要反洗錢責任

責任範疇
具體要求
客戶盡職審查 (CDD)
識別及核實客戶身份、了解業務關係之目的,並識別實益擁有人
持續監察
定期覆核客戶交易模式,主動識別異常或可疑活動
備存紀錄
保存客戶盡職審查紀錄及交易紀錄至少 5 年
可疑交易報告 (STR)
向聯合財富情報組(JFIU)舉報可疑交易,並嚴禁「通風報訊」
風險評估
進行機構層面風險評估,識別客戶、地域及產品/服務相關的洗錢風險

B 類註冊的其他責任

  • 背景審查:董事及股東須通過適當人選測試(Fit and Proper Test)

  • 委任合規主任及洗錢報告主任:負責監督打擊洗錢制度的執行

  • 定期續期:B 類註冊有效期為 3 年,須於期滿前申請續期

  • 合規系統:須設立有效的打擊洗錢制度及風險管理框架

 

溫馨提示:香港海關或會在續牌時抽查註冊人打擊洗錢制度的執行情況,不遵守規定可能導致紀律處分,包括撤銷註冊及罰款。違規者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 10 萬元及監禁 6 個月。

A 類與 B 類註冊的核心區別一覽

區別維度
A 類註冊
B 類註冊
註冊門檻
僅涉及非現金交易
涉及現金交易
反洗錢制度
無需建立全面打擊洗錢制度
須建立完整的打擊洗錢制度(包括客戶盡職審查、持續監察、備存紀錄、可疑交易報告)
人員要求
無須委任合規主任及洗錢報告主任
須委任合規主任及洗錢報告主任
風險評估
無須進行機構風險評估
須定期進行機構風險評估
獨立審計
無須進行獨立審計
建議定期進行獨立審計
有效期
永久有效
3 年有效期,須定期續期
費用差異
申請費 260 港元;年費 195 港元
申請費 1,480 港元;續期時須繳付訂明費用

珠寶商及鐘錶商的實務合規指引

Q1:我的珠寶店大部分交易以信用卡結算,偶爾會收取現金,我應該註冊哪個類別?

A:應以主要業務模式為準。若收取的現金單次或累計總額達到或超過 12 萬港元,必須註冊為 B 類。即使大部分交易屬非現金性質,只要涉及高額現金交易,均須遵守 B 類的全面反洗錢責任。建議:若現金交易比例極低且總額較小,可維持 A 類註冊;但若經常處理大額現金,則應主動申請 B 類註冊並建立打擊洗錢制度,以避免違規風險。

Q2:為何 B 類註冊人的費用比 A 類高出不少?
A:B 類註冊涉及更全面的監管責任——申請時須審查董事及股東的背景(適當人選測試),註冊後須委任合規主任及洗錢報告主任,並建立完整的客戶盡職審查、持續監察及可疑交易報告流程,監管成本顯著較高。這些費用體現了 B 類註冊人在打擊洗錢制度上的投入,遠高於 A 類。

Q3:如果我的鐘錶商業務涉及跨境匯款,是否會影響註冊類別?
A:若該跨境匯款構成業務過程中的「交易」,且涉及現金收付,該筆交易的總額將計入 12 萬港元的門檻計算。若該匯款交易以非現金方式進行(如銀行轉賬)且總額達到或超過 12 萬港元,則屬 A 類註冊範疇;若涉及現金收付且總額達到或超過 12 萬港元,則須註冊為 B 類。值得注意的是,跨境匯款特別容易涉及「分層交易」的洗錢手法(將非法得益透過多層金融交易隱藏來源),因此 B 類註冊人須特別關注此類交易的篩查及持續監察。

Q4:如果我目前只進行小額交易(低於 12 萬港元),是否無須註冊?

A:是的。貴金屬及寶石交易的監管制度僅針對總額達到或超過 12 萬港元的交易。若業務過程中的所有交易均低於此門檻,且不進行高於 12 萬港元的非現金交易或現金交易,則無須註冊。但請注意:即使無須註冊,仍應妥善保存所有交易紀錄,以免在業務增長時因資料缺失而影響註冊申請。

Q4:如何確保 B 類註冊合規?

A:建議設立以下機制:

  • 制定書面的打擊洗錢政策與程序,涵蓋客戶盡職審查、持續監察及可疑交易報告

  • 定期為員工提供打擊洗錢培訓,確保前線人員了解相關責任

  • 委任合規主任及洗錢報告主任,並確保他們具備足夠的資源及權力執行工作

  • 定期委任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獨立審計,檢視打擊洗錢制度的有效性

  • 善用科技工具(如自動化篩查系統)提升合規效率

天匯合規能為 DPMS 提供的專業服務

天匯合規顧問有限公司(”天匯合規”)已成功協助多間珠寶商及貴金屬投資公司完成 DPMS 註冊,包括 A 類與 B 類申請。我們提供以下一站式服務:

  • 資格評估:辨識 貴公司的業務模式,推薦最合適的註冊類別

  • 申請準備:協助整理商業登記文件、填寫申請表格並遞交至香港海關

  • 打擊洗錢制度建設(B 類) :撰寫客戶盡職審查政策、建立持續監察及可疑交易報告機制

  • 人員培訓:為管理層及員工提供打擊洗錢合規培訓

  • 獨立審計(B 類) :定期進行打擊洗錢制度的獨立審閱

  • 年度續期:協助處理 B 類註冊的續期申請

註:天匯合規為持牌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(TCSP 牌照編號:TC007463),具備處理各類金融及非金融合規事務的豐富經驗。

結語

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的核心是「風險為本」:A 類註冊針對低風險的非現金交易商,要求較低;B 類註冊針對高風險的現金交易商,要求完整的打擊洗錢制度。經營者應審視自身業務模式,選擇合適的註冊類別並建立相應的合規措施。及早註冊、持續合規,既能滿足監管要求,更能為企業建立良好的行業信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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