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(DPMS)注册制:A类与B类注册有何分别?珠宝商及钟表商合规指引
随着香港于 2023 年 4 月 1 日正式实施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(修订)条例》,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(Dealers in Precious Metals and Stones, DPMS)的强制性注册制度全面生效。对于进行总额达 12 万港元或以上交易的经营者,须按交易性质注册为“A 类(非现金交易)”或“B 类(涉及现金交易)” ,两者在申请门槛、费用及监管责任上存在显著分别。
以下为对比一览:
對比維度 Comparison Dimension | A 類註冊 Category A Registration | B 類註冊 Category B Registration |
|---|---|---|
适用交易类型 | 总额 12 万港元或以上的 非现金交易(如银行转账、支票、信用卡) | 总额 12 万港元或以上的 现金交易 及非现金交易 |
注册有效期 | 永久有效 | 3 年(须定期续期) |
申请费用 | 申请费 260 港元 | 申请费 1,480 港元 |
年费/续期费用 | 年费 195 港元 | 续期时须缴付订明费用 |
合规责 任 | 备存交易纪录(无须提交季度现金交易报告) | 须遵守《打击洗钱条例》附表 2 的全面反洗钱责任(详见下文) |
主要适用对象 | 珠宝零售商、钟表商、贵金属及宝石批发商(以非现金结算为主) | 金铺、高价值现金交易的宝石批发商 |
A 类注册:无现金交易者的 基本义务
A 类注册适用于在业务过程中仅进行非现金交易(总额达 12 万港元或以上) 的交易商,例如以银行转账、支票或信用卡结算的珠宝零售店。此类别无须设立复杂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(AML/CFT)制度,惟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商业登记证(BR)或小贩牌照,并向香港海关关长递交申请。成功登记后,A 类注册人须妥善备存交易纪录,以便监管机构抽查。
A 类注册核心要求摘要:
-
申请资格:持有有效商业登记证或小贩牌照
-
申请文件:已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商业登记证/小贩牌照副本
-
持续责任:备存交易纪录(无须提交定期报告)
-
费用结构:申请费 260 港元;年费 195 港元
B 类注册:高额现金交易商的全面反洗钱责任
B 类注册适用于在业务过程中进行总额达 12 万港元或以上的现金交易的交易商,涵盖珠宝金行、贵金属批发商以及涉及大额现金收付的宝石商。因涉及现金交易,B 类注册人被纳入香港海关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(AML/CFT)监管框架,须遵守比 A 类更严格的多项法定责任。
B 类注册的主要反洗钱责任
責任範疇 Obligation Area | 具體要求 Specific Requirements |
|---|---|
客户尽职审查 (CDD) | 识别及核实客户身份、了解业务关系之目的,并识别实益拥有人 |
持续监察 | 定期覆核客户交易模式,主动识别异常或可疑活动 |
备存纪录 | 保存客户尽职审查纪录及交易纪录至少 5 年 |
可疑交易报告 (STR) | 向联合财富情报组(JFIU)举报可疑交易,并严禁“通风报讯” |
风险评估 | 进行机构层面风险评估,识别客户、地域及产品/服务相关的洗钱风险 |
B 类注册的其他责任
-
背景审查:董事及股东须通过适当人选测试(Fit and Proper Test)
-
委任合规主任及洗钱报告主任:负责监督打击洗钱制度的执行
-
定期续期:B 类注册有效期为 3 年,须于期满前申请续期
-
合规系统:须设立有效的打击洗钱制度及风险管理框架
温馨提示:
香港海关或会在续牌时抽查注册人打击洗钱制度的执行情况,不遵守规定可能导致纪律处分,包括撤销注册及罚款。违规者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 10 万元及监禁 6 个月。
A 类与 B 类注册的核心区别一览
區別維度 Difference Dimension | A 類註冊 Category A Registration | B 類註冊 Category B Registration |
|---|---|---|
注册门槛 | 仅涉及非现金交易 | 涉及现金交易 |
反洗钱制度 | 无需建立全面打击洗钱制度 | 须建立完整的打击洗钱制度(包括客户尽职审查、持续监察、备存纪录、可疑交易报告) |
人员要求 | 无须委任合规主任及洗钱报告主任 | 须委任合规主任及洗钱报告主任 |
风险评估 | 无须进行机构风险评估 | 须定期进行机构风险评估 |
独立审计 | 无须进行独立审计 | 建议定期进行独立审计 |
有效期 | 永久有效 | 3 年有效期,须定期续期 |
费用差异 | 申请费 260 港元;年费 195 港元 | 申请费 1,480 港元;续期时须缴付订明费用 |
珠宝商及钟表商的实务合规指引
Q1:我的珠宝店大部分交易以信用卡结算,偶尔会收取现金,我应该注册哪个类别?
A:应以主要业务模式为准。若收取的现金单次或累计总额达到或超过 12 万港元,必须注册为 B 类。即使大部分交易属非现金性质,只要涉及高额现金交易,均须遵守 B 类的全面反洗钱责任。建议:若现金交易比例极低且总额较小,可维持 A 类注册;但若经常处理大额现金,则应主动申请 B 类注册并建立打击洗钱制度,以避免违规风险。
Q2:为何 B 类注册人的费用比 A 类高出不少?
A:B 类注册涉及更全面的监管责任——申请时须审查董事及股东的背景(适当人选测试),注册后须委任合规主任及洗钱报告主任,并建立完整的客户尽职审查、持续监察及可疑交易报告流程,监管成本显著较高。这些费用体现了 B 类注册人在打击洗钱制度上的投入,远高于 A 类。
Q3:如果我的钟表商业务涉及跨境汇款,是否会影响注册类别?
A:若该跨境汇款构成业务过程中的“交易”,且涉及现金收付,该笔交易的总额将计入 12 万港元的门槛计算。若该汇款交易以非现金方式进行(如银行转账)且总额达到或超过 12 万港元,则属 A 类注册范畴;若涉及现金收付且总额达到或超过 12 万港元,则须注册为 B 类。值得注意的是,跨境汇款特别容易涉及“分层交易”的洗钱手法(将非法得益透过多层金融交易隐藏来源),因此 B 类注册人须特别关注此类交易的筛查及持续监察。
Q4:如果我目前只进行小额交易(低于 12 万港元),是否无须注册?
A:是的。贵金属及宝石交易的监管制度仅针对总额达到或超过 12 万港元的交易。若业务过程中的所有交易均低于此门槛,且不进行高于 12 万港元的非现金交易或现金交易,则无须注册。但请注意:即使无须注册,仍应妥善保存所有交易纪录,以免在业务增长时因资料缺失而影响注册申请。
Q5:如何确保 B 类注册合规?
A:建议设立以下机制:
-
制定书面的打击洗钱政策与程序,涵盖客户尽职审查、持续监察及可疑交易报告
-
定期为员工提供打击洗钱培训,确保前线人员了解相关责任
-
委任合规主任及洗钱报告主任,并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资源及权力执行工作
-
定期委任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独立审计,检视打击洗钱制度的有效性
-
善用科技工具(如自动化筛查系统)提升合规效率
天汇合规能为 DPMS 提供的专业服务
天汇合规顾问有限公司(“天汇合规”)已成功协助多间珠宝商及贵金属投资公司完成 DPMS 注册,包括 A 类与 B 类申请。
我们提供以下一站式服务:
-
资格评估:辨识 贵公司的业务模式,推荐最合适的注册类别
-
申请准备:协助整理商业登记文件、填写申请表格并递交至香港海关
-
打击洗钱制度建设(B 类) :撰写客户尽职审查政策、建立持续监察及可疑交易报告机制
-
人员培训:为管理层及员工提供打击洗钱合规培训
-
独立审计(B 类) :定期进行打击洗钱制度的独立审阅
-
年度续期:协助处理 B 类注册的续期申请
注:天汇合规为持牌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者(TCSP 牌照编号:TC007463),具备处理各类金融及非金融合规事务的丰富经验。
结语
香港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制度的核心是“风险为本”:A 类注册针对低风险的非现金交易商,要求较低;B 类注册针对高风险的现金交易商,要求完整的打击洗钱制度。经营者应审视自身业务模式,选择合适的注册类别并建立相应的合规措施。及早注册、持续合规,既能满足监管要求,更能为企业建立良好的行业信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