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易所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
香港上環皇后大道中 287-299號 299QRC 11樓1104室
電話:+852 3955 0277
类别
甲 - 证券交易:
1)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(「联交所」)的交易所参与者
2) 香港中央结算所有限公司(「中央结算所」)的结算参与者
A. 直接结算参与者
B. 全面结算参与者
3)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(「联交所」)的交易权
除了处理证监会牌照申请外,天汇合规更可为拟经营证券交易或期货交易的公司,准备香港交易所参与者资格(包括交易及结算资格)的申请文件,并就申请过程、回答质询,以至营运准备工作提供意见。
乙 - 期货交易:
1)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(「期交所」)的交易所参与者
2) 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(「期货结算所」)的结算参与者
A. 结算參与者
B. 全面结算參与者
3)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(「期交所」)的交易所的交易权
丙 - 期权交易:
1) 联交所的期权交易所参与者
A. 期权买卖交易所参与者
B. 期权经纪交易所参与者
2) 香港联合交易所期权结算所有限公司(「联交所期权结算所」)的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参与者
A. 直接结算参与者
B. 全面结算参与者
3)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(「联交所」)的交易权
*** 备注: 为符合成为相关交易所参与者的要求,所有交易所参与者必须持有至少一个相关交易所交易权。即联交所参与者须持有一个联交所交易权,而期交所参与者必须持有一个期交所交易权。
所有新交易权是由交易所发行,每个交易权费用为港币 50 万元及不可转让。 ***
联交所交易权申请条件
1) 第1类(证券交易) 持牌法团
2) 符合证监会所订的最低财务资源要求
3) 缴交申请费用及按金
申请流程
1) 准备及递交申请文件+制作运作及风险控制计划书 + 设置交易系统 - 1个月
2) 交易所处理申请 - 3个月
3) 回答交易所的问题+结算安排+系统对接/测试 - 1个月
期交所交易权申请条件
1) 第2类 (期货合约交易) 持牌法团
2) 符合证监会所订的最低财务资源要求
3) 缴交申请费用及按金